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是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推出的纳税人的公共电子办税服务平台,通过应用智能办税终端,保证了数据安全与法律效力,实现了全业务、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理,达到与实体办税大厅同质化效果;实现了涉税信息主动推送,变税务机关之所知为纳税人之所需。
基本简介
新版的网上办税服务厅将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多的网上服务,内容包括申报缴税、税务登记、数据报送、发票管理、税收优惠申请等涉税业务,基本涵盖了目前所有涉税事项。新版的网上办税服务厅根据涉税业务类别和纳税人提供资料的情况还分别提供了涉税事项的网上预申请和网上办结业务,纳税人可在网上提交涉税申请、上传涉税资料、查看办理结果、网上出具税务文书,纳税人还可以通过短信平台及时掌握业务办理的进程,真正做到了足不出户可办理所有涉税事项。
功能介绍
办税范围拓展 电子办税服务厅拓展了办税范围,实现涉税业务的网上预约、网上申请办理与网上减免税备案。将涉税业务办理从门前转移到网上,纳税人可在网上提交涉税申请、上传涉税资料、查看办理结果、网上出具税务文书,实现涉税业务的网上快速处理、办结与反馈。 主动信息推送 电子办税服务厅除了能够接受纳税人请求外,也能主动成为信息公开与共享的平台。所有事前、事中、事后的数据,系统都会推送给纳税人;纳税人随时掌握自身资格条件,可以及时享受各类权利,也能及时履行各种义务。不仅可提升纳税人办税便捷性,还可降低纳税人不遵从风险,更可以保证纳税人能及时享受最新政策优惠。实际上将纳税人的权益保护,变成了事前行为,而非事后措施。 精细化数据采集 电子办税服务厅包含数据采集平台,可以按需增加和调整各种类型的财务报表的电子数据采集,实现财务报表与申报表的关联管理,并加强数据的审核与校验,再结合数据主动推送能力,提升整体数据采集质量。从而为纳税评估、税源分析、税收预测等数据利用提供数据来源,为数据管税奠定基础。 业务优化重组 电子办税服务厅不仅仅是一个应用系统的建设,更是一次涉税业务的电子化梳理与变革,是将响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纳税服务实现“两个减负”落实到实际可操作层面。一方面,涉税业务梳理与变革,是电子办税服务厅的重要内在动因;另一方面,电子办税服务厅的建设,从技术手段上推动了涉税业务的优化变革更为深入。 无纸化办税 电子办税服务厅依托数字证书,遵从国家《电子签名法》和档案局《版式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需求》、《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确保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交互电子凭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持有数字证书的纳税人,可直接在电子办税服务厅完成业务申办,无需到前台大厅递交或补报纸质材料。未持有数字证书的纳税人,仍然需要携带纸质资料到大厅前台,并进行扫描报送,以保证后续电子化流转审批和电子化归档的业务一致性。
新版的网上办税服务厅将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多的网上服务,内容包括申报缴税、税务登记、数据报送、发票管理、税收优惠申请等涉税业务,基本涵盖了目前所有涉税事项。新版的网上办税服务厅根据涉税业务类别和纳税人提供资料的情况还分别提供了涉税事项的网上预申请和网上办结业务,纳税人可在网上提交涉税申请、上传涉税资料、查看办理结果、网上出具税务文书,纳税人还可以通过短信平台及时掌握业务办理的进程,真正做到了足不出户可办理所有涉税事项。
办税范围拓展 电子办税服务厅拓展了办税范围,实现涉税业务的网上预约、网上申请办理与网上减免税备案。将涉税业务办理从门前转移到网上,纳税人可在网上提交涉税申请、上传涉税资料、查看办理结果、网上出具税务文书,实现涉税业务的网上快速处理、办结与反馈。 主动信息推送 电子办税服务厅除了能够接受纳税人请求外,也能主动成为信息公开与共享的平台。所有事前、事中、事后的数据,系统都会推送给纳税人;纳税人随时掌握自身资格条件,可以及时享受各类权利,也能及时履行各种义务。不仅可提升纳税人办税便捷性,还可降低纳税人不遵从风险,更可以保证纳税人能及时享受最新政策优惠。实际上将纳税人的权益保护,变成了事前行为,而非事后措施。 精细化数据采集 电子办税服务厅包含数据采集平台,可以按需增加和调整各种类型的财务报表的电子数据采集,实现财务报表与申报表的关联管理,并加强数据的审核与校验,再结合数据主动推送能力,提升整体数据采集质量。从而为纳税评估、税源分析、税收预测等数据利用提供数据来源,为数据管税奠定基础。 业务优化重组 电子办税服务厅不仅仅是一个应用系统的建设,更是一次涉税业务的电子化梳理与变革,是将响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纳税服务实现“两个减负”落实到实际可操作层面。一方面,涉税业务梳理与变革,是电子办税服务厅的重要内在动因;另一方面,电子办税服务厅的建设,从技术手段上推动了涉税业务的优化变革更为深入。 无纸化办税 电子办税服务厅依托数字证书,遵从国家《电子签名法》和档案局《版式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需求》、《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确保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交互电子凭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持有数字证书的纳税人,可直接在电子办税服务厅完成业务申办,无需到前台大厅递交或补报纸质材料。未持有数字证书的纳税人,仍然需要携带纸质资料到大厅前台,并进行扫描报送,以保证后续电子化流转审批和电子化归档的业务一致性。